招生考试网
学历类|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|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
资格类|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|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
工程类|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|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
计算机|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|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
 招生考试网 - 高考 - 高校招生简章 - 2012年招生简章 - 正文

上海兴韦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

来源:2exam.com 2012-4-24 14:14:44
上海兴韦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
( 全国统考 )
一、学校全称 上海兴韦信息技术职业学院
二、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(又名沪南公路)1635号
三、层次 □本科 √ 高职 □专科
四、办学类型 √普通高等学校□成人高等学校
□公办高等学校√ 民办高等学校□独立学院
□高等专科学校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
五、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(区、市)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
六、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,其他专业语种不限,入学后教学为英语语种。
七、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
八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《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执行
九、录取规则 1、高考科目外语成绩需高于120分(含120分),满分非150分的按相应比例折算(即外语单科成绩需高于外语单科总分的80%,含80%)。
2、按各省市高招办规定的调档比例投档,上海市按1:1.05以内投档。
3、加分按照各省市高招办有关规定执行。
4、进档考生根据各专业的计划数,和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若第一专业已完成计划,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、三专业志愿考生,依此类推。
5、同分情况下,文科考生依次按照外语、语文成绩择优录取;理科考生依次按照外语、数学成绩择优录取。
6、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,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。
十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0000元(沪价行[2000]120号)
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500元(沪价费[2003]56号、沪财预[2003]93号)
十一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兴韦信息技术职业学院
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,符合毕业要求,颁发上海兴韦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
十二、联系电话 上海兴韦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:021-68020772,68020761
十三、投诉监督电话 上海兴韦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院长办公室:021-68020823
十四、网址 www.xingwei.edu.cn
十五、资助学生政策    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,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“绿色通道”申请入学,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国家助学贷款、勤工助学岗位、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。
学校承诺: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。
十六、其他须知  

  • 上一个文章:

  • 下一个文章: 没有了
  •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
   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,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.
    ②本网转载的文/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,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.
    热门文章
  • 此栏目下没有热点文章
  • 推荐文章
  • 此栏目下没有推荐文章
  •  


    | 关于我们 | 联系我们 | 版权申明 | 网站导航 | 最近更新 |
    闽ICP备06019773号